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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广州积分入户指南

2019-11-01 13:49: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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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 增加至8000个 为回应社会各界对在广州长期合法居住和稳定就业创业的来穗人员的关切,为广州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吸引和留住实用型人才,让广州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最直接最现实惠及更多来穗人员,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组织调研论证,在今年积分制入户申报前对指标进行了调整,在原计划基础上增加了1000个积分入户指标。 这一举措展示了广州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为老城市焕发新活力起到引领推动作用。

申请条件

申请入户本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9月30日(含当天)后出生。

2.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5.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6.家属随迁条件: 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 未成年子女,指年龄为不满18周岁子女。


申请时间

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1月6日17:00

申请流程时间安排表:

1、网上提交入户申请: 10月8日-11月6日下午17点前

申请人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承诺”后提交入户申请;

2、预审排名: 11月中旬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完成预审,并进行排名,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汇总全市申请人员名单,初步按积分分值从高至低排名,形成“预审排名靠前人员名单”;

3、预审排名靠前人员现场核验材料: 11月下旬

预审排名靠前申请人到办理居住证所在镇(街)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核验并签名确认申报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

4、名单公示: 12月上旬

对提交原件核验并签名确认申请的人员进行排名公示;

5、发放入户卡: 12月中旬

向获得入户资格的人员及随迁人员发放入户卡

申请入户流程


申请人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户。

申请网址: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 )

受理窗口: 广州市各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地址、电话汇总表

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

  (一)核定积分材料

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19年9月30日。

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

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网上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如有随迁人员,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三)窗口核验材料(预审排名靠前人员提交原件核验)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本人到受理窗口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本人承诺”栏有关内容)

2、户口簿

3、身份证

4、如有随迁人员,同时携以下材料核验: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落户地址

  落户地址应按照以下顺序选择填报:

1、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

2、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

3、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或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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