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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盘点 |一文看懂 2019年建筑业行业新变化

2019-12-23 10:32: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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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寒来暑往,2019年的进度条即将拉到末端。今天的文章以关键词为中轴,为大家整理2019年建筑行业的重大事件,以点带面,帮助大家了解2019年建筑行业概貌。

寒来暑往,2019年的进度条即将拉到末端。今天的文章以关键词为中轴,为大家整理2019年建筑行业的重大事件,以点带面,帮助大家了解2019年建筑行业概貌。


01. 税 改



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将制造业等行业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的稅率降至9%。


2019年3月15日,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问答会上表示,将在4月1日开始执行增值税减税政策。


02. 建筑业新规


2018年11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公告, 新标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最引人注意的变化是:

1.  恒荷载分项系数由1.2调整到1.3;

2.  活荷载分项系数由1.4调整到1.5;

3.  普通住宅钢筋含量将增加5%;

4.  地下车库钢筋含量将增加10%。


03. 证照分离


11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从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3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04. 招投标变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3日公布《招标投标法》大修草案。

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八个方面:

1.  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自行招标备案等多项事前核准、备案事项,更多采用事中事后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  提高招投标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大幅增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示等应当载明的事项范围;

3.  落实招标人自主权;

4.  提高招投标效率;

5.  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

6.  充分发挥招投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

7.  为招投标实践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遴选社会资本方有关招标要求,扩大了允许自然人投标的项目范围;

8.  加强和创新招投标监管。对现行《招标投标法》未规定的招标终止、异议与投 诉处理程序、招标档案管理、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等基本制度作了补充规定,对法律实施过程中有关方面理解和执行上存在疑问的规定作了进一步明确。


05 . 欠薪整治



2019年5月5日,国务院出台《政府投资条例》,明确要求 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7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联合发文,决定自2019年7月16日至8月26日,针对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全面清查。


9月4日,工信部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10月23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该条例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规范政府行为。条例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已违约拖欠工程、服务等账款。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强调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06. 新《建筑法》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修订《建筑法》《消防法》等八部法律,除《商标法》外,其他法律的修改条款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建筑法》迎来大变化:进一步压缩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优化了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07. 证书补贴


5月24日,国务院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文件中提出:

1、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3、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

4、动态调整职业资格目录,动态发布新职业信息。

5、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6、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

7、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 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


8. 告知承诺制


7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9月16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自9月16日起,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涉及建造师、资质、招标、执业资格证书等事项证明,改为书面承诺或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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