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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员”新证书12月31日前全部换发!逾期证书作废!河北发文

2020-06-01 11:53: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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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确保 2020年底前完成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 证书换发

2015年至2018年 由省厅颁发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须通过继续教育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 证书换发要求 1、 2020年12月31日前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及证书换发, 逾期未完成的证书作废 2、换发证书继续教育 不少于32学时 ,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

3、报名须提交: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4、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 登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生成职业培训合格证。

5、河北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管理信息系统 停止办理 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变更、勘误、注销及补发等事项。

6、岗 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证书联网查询”栏查询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河北省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包括: 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和构件质量检验员等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http://rcgz.mohurd.gov.cn )开展。

培训流程:

  • 个人账号注册,个人或企业统一报名;

  • 培训机构审核报名资料,上传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提交测试申请,组织测试。

  • 测试合格人员可通过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打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职业培训合格证”)。

职业培训合格证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 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
延伸阅读
2018年12月14日 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停止“八大员”统一考核和发放工作 该文件一出,一时间,引起众多建筑人和社会热论,一度曾让舆论认为“八大员”将退出建筑舞台,但 最终“八大员”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回归施工现场 2019年1月19日 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针对 “八大员”做出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 2019年6月28日 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 推动新的“八大员”职业培训工作 。通知提出 电子证书全国通用、全国联网 “八大员”在建设工程中是一个很重要的特殊群体。首先他们人数众多,此前一直是建企资质审核过程中较为繁琐的一环;其次,“八大员”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技术和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责任重大,他们的技术水平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着直接、重要的影响。 新的“八大员”考核,对过往“重资质轻管理”的弊端有所改进,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作出了制度保障。

文件原文:


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升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以知识更新、学以致用为原则,以全面提升施工现场人员的专业能力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为目的,强化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工程实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内容培训,为我省建筑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组织方式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由具备资格的培训机构(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查询”栏)组织实施。培训机构可灵活运用网络授课、集中培训等多种组织形式,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优质服务。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可按属地或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

三、学时设置 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继续教育实行学时制管理。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自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 (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的继续教育。两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职业培训合格证”)作废。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参加企业等培训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选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中的课程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培训机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学时。

四、证书换发 2015年至2018年由我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须通过继续教育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 。证书换发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继续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各市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为保证学时信息及时准确,每月25日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完成继续教育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上传至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二)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换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安排、周密部署, 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证书换发

(三)各培训机构应按有关要求,强化自律意识,规范培训行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不断促进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 联系人:康利华  0311-87805250

附件

1.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换发要求

2.完成继续教育人员信息汇总表

3.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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