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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建领域创建“零欠薪工地”实施方案

2022-07-18 16:25: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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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建领域创建“零欠薪工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零欠薪城市”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处置全市住建领域欠薪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和劳动用工关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创建“零欠薪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2〕99号)精神, 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零欠薪工地”创建工作,推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工资支付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落实保障农民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报酬,确保做到 “六个不发生”( 不发生大额欠薪、批量欠薪、长期欠薪案件,不发生重大欠薪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欠薪导致的重大到省进京上访案件,不发生欠薪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欠薪舆情,不发生被上级通报问责的欠薪案件

二、创建措施

(一)坚持动态清零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每个工地必须按标准要求在室外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同时加强12345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的宣传,进一步畅通农民工举报投诉。

2.及时处置欠薪线索。 按照“每月清欠、每季清零”的原则,做到有案必结、有欠必清、动态清零。对欠薪的投诉举报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足住建部门职能作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化解矛盾纠纷;对欠薪数额较大、人数较多、成因复杂,一时无法调解的,及时通报人社部门或按级上报,进行联合处置。各区住建部门每月对欠薪线索进行梳理并及时处置,建立专门台账;市住建局对各区欠薪线索进行抽查,凡未按时解决欠薪问题一律纳入联合督办范围。

3.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各区住建部门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对个人极端讨薪事件或欠薪重大舆情事件,第一时间作出响应,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部门协同,快速妥善处置,坚决防止欠薪舆情不良影响和讨薪群体性事件、极端恶性事件发生。

(二)严格制度落实

4.严格实名制管理制度。 全面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全市统一实名制平台直连全市所有房建工地,各区局分别开设账号,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实时监控在建项目用工情况, 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同时推动工地实名制系统与建筑企业诚信管理系统、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及人社工资专户管理系统等进行全面对接。系统升级改造上线运行后,各区局按照《关于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综合管理平台上线应用的通知》严格抓好落实。

5.坚持常态化检查。 各区局、镇街住建部门每月要对所属辖区的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新建项目要在开工后2个月内进行检查。对未按制度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未公示维权信息、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未落实工程款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行为的,要依照规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改正的,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和诚信通报 积极组织或配合人社部门开展根治欠薪常态化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6.严把施工许可审批关。 核发施工许可证时,提示完善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款计量周期和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周期和拨付日期、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事项的明确约定,从源头上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7.严格政府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住建领域)监管。 全市各级财政性投资项目(住建领域)纳入“零欠薪工地”创建范围,实行清单管理。严格实施“四必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必查;建设单位及时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资金情况必查;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人工费用情况必查;项目工地全面落实实名制情况必查。凡存在未按规定落实的,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建设单位未落实相关规定,要将有关情况进行辖区通报并抄送区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治欠办)。

8.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比例及时进行过程结算,对有争议的部分及时厘清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工程款,坚决防止在竣工结算时出现矛盾纠纷而引发欠薪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履约监管,压实合同主体责任,规范合同的订立、网签和履约行为,全面推动佛山施工合同网签系统运用。

9.严格监管房地产预售资金。 建立健全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同项目工地零欠薪关联机制,对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实施监管,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并确认无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后方可解除监管。

10.严查“三包一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常态化 查处“三包一靠”及未报先建等违法行为,各区局、镇街住建部门 大力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要加强与扫黑办、公安、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部门协同机制,解决调查取证难、证据链不齐全、查处手段局限等问题。

11. 实行 红黑榜通报机制。 各区局每年组织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创建“零欠薪工地”红黑榜通报机制,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较好的工地进行红榜通报并对相关单位予以诚信加分;对存在欠薪问题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工地进行黑榜曝光并对相关单位予以诚信扣分;同时各区局要对各镇街、建设单位存在未履行监管职责或建设单位责任的,要向本级区府办、发改、财政、人社(治欠办)等部门进行通报。市住建局每年对各区局欠薪治理和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执法惩戒

12.严格处罚。 对存在欠薪问题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依法依规责令项目停工并在诚信平台进行评定为诚信不合格企业;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在诚信平台进行评定为诚信不合格企业并在信用佛山进行通报。对因“三包一靠”违法行为导致恶意欠薪的,要联合人社、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立案快速处理。

13.加强信用惩戒。 充分运用建筑市场诚信奖惩机制,鼓励招标人在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前提下,优先选择诚信记录优良且无欠薪不良记录的单位。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存在欠薪问题且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建筑企业一律评为诚信不合格建筑诚信企业,并按相关规定将企业的欠薪失信行为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惩戒落到实处。 

14.实行一票否决。 将创建“零欠薪工地”相关工作同建筑企业培优扶强和评优评先等紧密结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存在此类问题的工地一律不得参加全市“红旗工地”、“安全文明工地”及各类示范项目等奖项的评选。

(四)开展先行先试

15.探索建立处理纠纷的体制机制。 探索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或矛盾纠纷综合调解机构”等体制机制,在预防欠薪、及时有效处置纠纷以及发挥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资金垫付功能等方面加强研究,通过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或矛盾纠纷综合调解机构作用,最大限度遏制欠薪问题发生,第一时间解决欠薪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零欠薪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筹全市住建系统创建工作。各区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零欠薪项目”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按市局架构成立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细化职责任务,扎实 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积极协同配合。 要加强同人社、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议事协同机制。对属于住建部门责权范围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未落实等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对非住建部门职能范围内且无权处置的欠薪违法行为,要及时将问题线索通报人社部门等相关部门商请联合处置或移交办理;对其他职能部门转办的问题线索,要积极配合,协助办理。各区住建部门按照“普案月报、重案时报、特案专报”要求,定期向市住建局上报情况。

(三)严格考核问责。 推行“一案双查”、“重大欠薪案件责任追究”等措施,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的同时查清制度、责任落实情况,依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落实创建责任和工作制度不认真、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履职缺位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提请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工作。 各区局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特别是在建筑行业以及项目工地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普及和创建“零欠薪工地”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督促施工企业在工地出入口、项目部办公区、工人生活区等地方张贴、悬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标语及维权公告栏,适时组织工人观看宣传短片和组织召开宣讲会。不断强化企业和工人的法律法规意识。


来源:佛山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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