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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8月1日起,抽查6类项目,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023-08-04 10:18: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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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综合检查组督导检查项目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项目开展“回头看”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综合检查组对深圳、汕头市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我厅开展了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工作。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综合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和住建部关于开展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全覆盖检查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我厅决定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综合检查组督导检查项目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项目开展“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回头看”方式

本次“回头看”由厅质安处相关负责同志带队,邀请相关执法人员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起重机械等专家参加,赴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回头看”(具体安排由“回头看”小组与各地联络员联系)。

三、“回头看”抽查项目和内容

(一)抽查项目。

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综合检查组督导检查项目、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项目、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下发执法建议书项目、随机抽查今年上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纪委安全生产专项督导项目、省安委办检查督导项目

(二)抽查内容

1.存在问题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综合检查组整改反馈意见、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等检查中发现问题及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2.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情况;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等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情况。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要求,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应急演练和教育培训情况;

4.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位及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

5.危大工程实体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等内容,落实危大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围绕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综合检查组督导检查和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迅速开展“回头看”,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隐患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以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盯住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防止只检查不跟踪的问题。

对本次“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未整改落实的项目、存在较多问题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我厅将视情况依法从严处理,暂扣或提请发证机关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单位和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排1名人员作为“回头看”工作联络员于8月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以电邮或粤政易方式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并将“回头看”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厅。

附件:“回头看”联络员名单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28日

(联系人:许健龙,联系电话:020-83133711,电子邮箱:jt_za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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