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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9-04-29 22:50:00
admin
原创
1985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为什么要制定《广州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制定出台《广州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2016年以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职称制度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制定出台广州市《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确保职称制度改革在广州落地的具体举措,亦已被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列入《广州市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二是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是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职称制度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标尺,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的重要依据。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推进职称评审“放管服”改革,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有利于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推动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三是大力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职称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截止2018年底,全市专技人员176.7万人,其中,高级职称20.3万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得到了应有的评价和社会的承认,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发挥,但职称工作也存在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配套等问题。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对于解决上述问题,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更好更快发展、构筑广州人才高地具有重大而积极的意义。  

二、我市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广州创新人才高地建设的目标,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加快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推动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新水平、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在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中勇当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主要目标: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解决职称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评价与使用结合不够紧密、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按照省的部署,力争通过5年时间,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三、如何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有关职称改革的顶层制度设计,政策制定权限均在国家层面。《实施方案》明确,将积极推动上级层面的顶层设计与我市实际相结合,在国家和省整体制度框架下进行探索创新。一是实现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市职称评定管理、评审委员会设置管理、评委专家库建设、评审纪律与诚信建设、评审服务与监管等职称管理制度。二是健全完善职称评价体系,结合我市战略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推动网络信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专业职称评价。三是推动评价和使用有机结合,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职称政策与人事人才政策衔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实现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紧密结合。  

四、如何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国家层面将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目前,省人社厅正牵头对我省各系列的职称评价标准进行重新修订,重新颁布后将在全省实施。《实施方案》明确要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着眼破解“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以及与外语、计算机与职称挂钩等问题,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符合我市特点与需求的地区标准,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职称评价标准制定,形成互为补充、分级管理和动态调整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  

五、如何创新职称评价方式?  
《实施方案》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创新职称评价方式进行了部署:一是搭建评价绿色通道。落实国家、省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以及省《关于推动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建立职称破格评审直通车制度,明确高层次人才、重大贡献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以及博士、博士后,可根据其实际水平能力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甚至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激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二是建立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支持离岗创业专技人员参与职称评价,促进职称评审服务基层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是优化评价方式,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六、如何推进职称工作的“放管服”改革?  
职称评审权的下放,是本次职称改革的亮点之一。《实施方案》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从三个层面作出了部署:一是积极承接省下放的高级职称评审权。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承接省下放的副高、正高级职称评审权,新增组建了12个副高级职称评委会以及8个正高级职称评委会。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个 组建一个”的原则,在行业优势明显、人才密集度高、创新能力强的系列(专业)组建高级职称评委会。二是向区下放职称评审认定权。在目前高校和中专(中职)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核认定以及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由各区组织实施的基础上,支持条件成熟的区申请组建符合本区人才评价实际需要的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三是落实用人单位主体权。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大型企业开展企业主体人才系列的职称自主评审,选取广州建筑集团、广州地铁集团、广州港集团、广州医药集团、广州无线电集团等大型企业开展企业主体人才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支持广州汽车集团开展工程技术人员系列(汽车工程专业类别)正高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支持向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人事工作规范有序、行业人才资源密集的事业单位下放单位主体人才系列的正高及以下职称评审权。对于自主评审的单位,人社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评审管理。  

七、如何加强职称管理服务和监督?  
《实施方案》从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强化评审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意见。一是健全职称公共服务体系。在市、各区、南方人才市场设立职称直接申报点,畅通非公有制单位、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在穗就业的港澳台和符合条件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渠道。支持条件成熟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园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学会、人力资源市场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服务。二是加强职称信息化建设。依托人才大数据平台,打造全流程、多触角、一站式的职称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升“互联网+职称”服务水平。三是加强职称工作经费保障。明确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后,由同级财政对相关行业职能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四是强化评审监督。明确将健全公开公示、检查、投诉等制度,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评委会,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八、如何推进相关系列的专项改革?  
根据国家、省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单项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实施方案》对基层卫生人员、高校教师、技工院校、中专教师、中小学教师等五个系列职称改革提出具体措施。其中,基层卫生人员、高校教师职称系列改革已于2017年正式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于2015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启动,2016年全面铺开,目前在持续推进。技校教师职称制度为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后的首个系列改革,已于2018年正式启动。国家和省正研究中专教师系列职称专项改革。此外,国家已经出台、省正在制定推动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贯通评价的相关政策,我市将按国家和省的部署及时推进改革,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九、改革的进展是如何安排的?  
职称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线长,涉及到综合性宏观指导政策与精细化配套政策体系重建、职称系列的单项改革、各职称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修订或重建、评价方法方式的探索与创新,是综合性改革与单项改革相互配合、相互交织、相互促进的过程,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力争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我市职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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