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2.0版
- 2020-05-22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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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2018年实行施工许可证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全网办(1.0改革)基础上,发布实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版,五项优化举措保障工程项目取地即开工。
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灵活分三阶段、两阶段或一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真正实现企业取地用地即可动工。具体方式:
1
分三阶段: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
分两阶段:将三阶段的前两个阶段——“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和“地下室”合并为“±0.000以下”,即按“±0.000以下”、“±0.000以上”两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3
分一阶段:直接申办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采取承诺制,可对应不同申办阶段提供相应的规划手续,降低申办难度,帮助企业节约申报与开工建设时间,加快企业投资运转,保障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具体做法是:
1
凭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可先行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的施工许可证。
2
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批文后,可办理“地下室”或“±0.000以下”阶段的施工许可证。
3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办理“±0.000以上”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
在把关用地合法的前提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企业感受度为准绳,细化用地方式,由“1”变“8”,便捷企业申报,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赢得发展主动。建设单位可提供《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等8种材料任意其一,均可作为用地手续进行申报。
四、简化办理装修许可通过简化装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的申报材料与时间,加速装修工程建设与使用周期,保障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增强投资预期和信心。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申报材料压减至6项,审批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对不涉及规划调整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由建设和设计单位作出承诺说明即可,无需办理施工图审查。
五、“秒办”变更业务
以“主动服务”为导向,精准施策,分类别加快推进施工证变更业务,切实提升企业办事效率。 一是对单位名称变更等非关键信息实施“秒办”,建设单位自行在系统登记,即可直接完成变更,政府部门不再审批; 二是对项目负责人变更等关键信息实施网上“即来即办”,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依据国家、省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最新要求,结合2.0版执行过程中的工作实际,及时优化调整施工许可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