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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涉及122个工地,通报上半年大检查结果

2020-07-22 11:41: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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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大检查共抽查全市122项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93项、污水市政工程17项,拆除工程12项),对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立即现场签发执法文书或整改建议书,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跟踪落实。 本次大检查共对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对监理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24份,对园区、镇(街)监督项目签发安全整改建议书52份,质量执法建议书30份(详见附件)  

     二、主要存在问题  

     经检查,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状况保持平稳,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仍有部分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安全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变更项目经理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落实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等。二是监理企业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理周报未及时、如实反映工地现场重大安全隐患。三是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未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  

     2.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不严。一是脚手架连墙件未按要求设置,拉结不坚固、不规范,卸荷钢丝绳设置不符合要求等。二是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塔吊覆盖宿舍、马路、居民区,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三是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支撑系统底座、顶部的可调支托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扫地杆、水平拉杆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等。四是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等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手续不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未按规定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一是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围挡设置不规范,不符合要求。二是预留洞口、基坑边、楼梯、楼层、阳台临边防护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电梯井口防护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三是施工用电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存在线路铺设不规范,电线乱拉乱接,随意拖地,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现象。  

     (二)质量方面  

     1.分部分项工程存在质量通病。一是钢筋安装工程存在柱筋偏位、钢筋间距不均匀、钢筋漏绑等质量问题。二是部分工程剪力墙、楼板开裂,混凝土观感质量较差,存在露筋、蜂窝、夹渣等现象。三是部分砌体工程拉结筋长度、间距不满足要求,个别工程未按要求设置圈梁。四是个别项目砌体工程未按设计要求使用预拌砂浆。五是部分污水、市政工程存在路面下沉、开裂,沉井井壁渗水、漏浆和蜂窝麻面等现象。   

     2.施工质量管理不完善。一是部分工程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资料,未能提供桩分项、基础分部验收及设计变更文件等资料。二是材料、构配件进场签证资料不全,监理旁站记录不齐全。三是部分工程存在标准养室设置不规范、温度和湿度不符合要求,混凝土试件未按要求进行标识,未按要求留置同条件试件,标养试块未按要求植入芯片。  

     三、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等企业及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人员责任,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时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继续深化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及管理水平。  

     (二)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加强对辖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转好。  

     (三)相关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跟踪落实属地一级监督项目整改情况,督促完成我局签发执法建议书所提出的整改要求,于2020年7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附件 : 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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