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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包工头!住建委:取消劳务分包,必须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分包给自有专业作业企业

2022-07-28 16:00: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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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重庆市印发《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试点企业名单:

以下建筑工人可计入总包、专包企业的自有工人数量

(1)与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并由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缴纳社会保险 的建筑工人。

(2)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出资成立 的全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

(3)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出资控股50%以上 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

(4)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出资控股50%以上的 装配式部品构件工厂或钢结构等工厂的建筑工人

(5)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主要控股股东(其股权占33.3%以上) 个人出资控股50%以上 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

劳务企业的2种转型方式 一是转型为总承包和专业承包。 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 整合、重组 等方式 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发展

二是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 引导小型劳务企业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 做专做精专项业务 ,成为建筑用工主力军。鼓励支持现有劳务企业加强与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合作,通过 划、转、并、购 等多种方式 转型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控股或独资的自有专业作业子公司

用工实名制

1 、 企业存在 自有工人 在岗数量不足 、技能证书 人证不符、 以管理和后勤人员 冒充顶替自有工人 等情况的,应立即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已享受的自有工人相关优惠政策立即予以取消并通报批评,纳入诚信管理。 

2 、实名制:

  • 专业作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班组长、技术骨干和带头人,施工期间工地 出勤率原则上不低于70% 。 

  • 杜绝使用临时挂靠、未经考核的外部流动人员 或没有实名制信息的人员,谨慎使用纳入“黑名单“记录的企业和人员。
政策奖励

1 、资质:

  • 试点企业自有工人符合 《 企业自有工人配备数量 》 要求,近 2 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一般事故, 不考核业绩 ,可 直接申请市级权限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 或不高于其总承包资质的相关专业承包资质。

  • 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前300名的市内总承包企业,自有工人符合 《 企业自有工人配备数量))要求,近 2 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一般事故, 不考核业绩 ,可 直接申请市级权限内 不高于其总承包资质的相关专业承包资质。

《企业自有工人配备数量》:


2、工资保证金

  • 试点企业承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全部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已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申请退还。

  • 企业自有工人数量符合《企业自有工人配备数量》要求的, 所有新建项目全部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延伸阅读

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等12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明确 提出, 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

1、劳务企业转型方向 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幅降低准入门槛。

  • 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引进人才、设备等 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

  • 鼓励 大中型劳务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 搭建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平台

  • 引导 小微型劳务企业 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 ,进一步做专做精。

  • 鼓励建筑企业 优先选择当地专业作业企业 ,促进建筑工人就地、就近就业。

2、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

  • 鼓励建筑企业通过 培育自有建筑工人 、吸纳高技能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等方式, 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

  • 项目发包时, 鼓励发包人 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选择 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企业;

  • 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 优先考虑 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项目。

3、引导和支持大型建筑企业 与建筑工人输出地区建立合作关系 ,建设新时代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建立以 建筑工人培育基地 为依托的相对稳定的建筑工人队伍。

4、加大对 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 等新兴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养。

5、社保缴费等:

  •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建筑工人 缴纳社会保险
  • 探索适应建筑业特点的公积金缴存方式,推进建筑工人 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共有13省份跟进发文



目前来看,重庆出台的最快、力度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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