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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添2省!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目前5省已发文

2021-12-03 18:00:00
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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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30日,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指出:

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等修订工作,合理调整企业资质考核指标。 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 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一年过渡期已到,四川、云南、青海、浙江住建部门近日发布通知,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但河北、上海也相继发布 有关于延续文件 ,资质到期企业需提前提出延续……



浙江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准备工作,保障改革期间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经研究,决定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核准的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设区市建设部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以上范围内的企业无需再申请资质延续。企业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未取得上述资质电子证书的企业,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换发电子证书,具体办理可咨询我厅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571-85216767。


二、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不纳入统一延期的范围。


三、本通知发布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我厅将及时调整公布有关服务措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日

原文链接:

http://jst.zj.gov.cn/art/2021/12/3/art_1229159560_58928322.html


青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继续延续的通知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此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二、 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自动延续 ,我厅将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 在此期间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投标等活动。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日

原文链接: http://zjt.qinghai.gov.cn/html/109/38605.html
 

云南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 准备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 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上述资质证书 有效期 将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和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 自动延期,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联系人及电话:刘建周,0871-64320971;彭才能,0871-64618387。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 021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

https://zfcxjst.yn.gov.cn/gongzuodongtai2/gongshigonggao4/284684.html
 

四川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我厅《关于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2020年第149号)规定, 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二、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我厅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四、各市(州)和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可参照本通告规定继续延续。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特此通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8日

原文链接:
http://jst.sc.gov.cn/scjst/c101428/2021/11/8/382a442413154aad957a62ecc8a49fe7.shtml




湖北


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第三版)


(一)近期社会关注的事项 1、资质延续要满足什么要求?

答: 1)企业净资产满足标准要求,企业上年度或者当期财务报表的净资产,满足其拥有的资质标准中最高者。净资产不累加。


2)建造师满足最低标准要求,如A公司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相应的三级资质标准建造师数量标准分别是5人、8人,那么A公司现有注册建造师应不少于8人(不分专业、不分等级);再如B公司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二级资质,相应的二级资质标准建造师数量标准分别是3人、4人,那么B公司现有注册建造师应不少于4人(不分专业、不分等级);再如C公司有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相应的三级、二级资质标准建造师数量标准分别是5人、3人,则C公司注册建造师应不少于5人。


3) 资质延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只要审批平台提示填写内容,将在线打印的申请表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邮寄省厅,无需提交附件资料。


4) 现阶段已经到期的资质证书,按规定自动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 新标准颁布之后,按新标准执行。但是, 有效期为1年的资质,在有效期届满前应当提前申请重新核定


原文链接:
http://zjt.hubei.gov.cn/bsfw/wyk/wjzl/zcwd/202006/t20200608_2385125.shtml



来源: 浙江省住建厅、青海省住建厅、 云南省住建厅、四川省住建厅、湖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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