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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建局:关于开展住宅类建筑三维(BIM)机器辅助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试点工作

2022-01-06 09:32:00
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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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宅类建筑三维(BIM)机器辅助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含空港委住建局),各有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穗建 CIM〔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等有关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我局委托专业单位开发了基于 CIM 平台的住宅建筑工程三维(BIM)机器辅助设计技术审查模块(操作手册见附件1),已基本具备试点使用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意义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效能,促进技术审查客观性公正性;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 试点实施范围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三维(BIM)电子辅助审查工作的通知》(穗建CIM〔2020〕6号),下列范围内的项目应进行BIM审查:

1. 政府投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大型桥梁(隧道)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建设规模标准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

2. 装配式建筑工程

3.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荔湾区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天河区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番禺区汽车城核心区,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区块、南沙枢纽、庆盛枢纽区块,花都区中轴线及北站核心区等 重点发展区域大型建设项目

以上项目中,属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在穗建CIM〔2020〕6号文要求工作基础上,还应按本通知要求同步开展BIM机器辅助消防设计技术审查。

三、系统功能介绍

基于 CIM 平台的住宅 BIM 机器辅助消防技术审查模块内置了住宅类建筑的消防审查条文,系统可对 BIM 模型进行部分条文的机器辅助审查,由审图人员进行校核判定;对于其他条文,系统将提示辅助审图人员进行逐条审查。

BIM三维模型可使审图人员直观掌握项目信息,提升审查效率和针对性。 二维图纸按流程审查完成后,审查人员可通过系统汇总二、三维审图意见,即完成了一版次的审图工作,将审查结果提回给设计单位修改。

四、 建模及审查流程

(一)建模及模型上传。 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审查系统建模手册》(1.1版,附件2)《施工图三维数字化设计交付标准》(1.1版,附件3)《施工图三维数字化交付数据标准》(1.1版,附件4)开展BIM设计,申报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时,通过广州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lhst.gzcc.gov.cn/)(或从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平台(网址:http://xfyw.gzcc.gov.cn:8000/)同步上传二维施工图和BIM 模型,建设单位应对设计单位上传的BIM模型与二维图纸进行确认。

(二)BIM模型审查流程。 申报单位提交二维图纸与BIM模型后,审查流程与现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穗建消防〔2021〕327号)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与消防设计技术联合审查流程完全一致,流程见图1。

完成联合审图的二维图纸和BIM模型,也可关联至消防设计审查行政审批端系统,但BIM模型及审查意见不作为消防设计审查行政审批的依据。

BIM审查的操作指南见《施工图三维数字化审查技术标准》(1.1 版,附件5),审图机构可参考BIM机器辅助审查结果,帮助二维图纸的审查。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同步对二维施工图和 BIM 模型修改完善,审查合格后审查单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消防技术审查意见合格书。

二维图纸和BIM模型技术审查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将通过审查的三维BIM模型上传系统,该模型将自动在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现阶段住宅BIM机器辅助消防技术审查为二维图纸审图的辅助和过程,BIM审图的意见及结论归集于二维审图报告中作为参考,消防设计审查行政审批仍以合格的二维图纸为依据。现阶段施工图审查机构仍应组织审图人员依法依规对二维施工图进行审查。

(二)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政策宣贯,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要及时收集各单位对BIM机器辅助消防技术审查的意见,提高BIM审查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为保证技术指引的延续性,本文附件所附的 BIM 建模技术指引与现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三维(BIM)电子辅助审查工作的通知》(穗建 CIM〔2020〕6号)的附件指引保持一致。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应组织开展BIM技术培训,提升BIM技术应用能力。

五、试点实施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系统正式试运行,本通知试点实施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施工图联合审查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时,应同步提交BIM模型进行审查。

各单位在开展三维BIM辅助审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研究中心(联系人:崔润曦020-81999660)或市住建局消防处(联系人:颜波020-83521787)联系反馈。后续将持续更新优化系统功能和操作指引,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更新内容的下载。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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