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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力的,深圳:一年内不得参与投标!东莞:立即停工整改!

2022-03-14 11:51:00
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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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多地疫情散发,个别地方出现建筑工人阳性, 天津一建筑工地被调整为高风险地区,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深圳、东莞等地分别发文。

深圳
  1. 自3月12日起 ,全市范围内 所有建设工地 (包括住建、交通、水务、城管等所有建设项目,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全部停工4天,工地全员(包括各单位管理人员、劳务工人以及保安、保洁、食堂、小卖部等服务人员) 实行“4天4检”核酸检测

  2. 严格落实工人集中居住, 各建设工地应采用搭建板房、统租赁民房或经济型酒店等方式 实现工人集中居住管理

  3. 在本轮停工排查结束后 仍未实现集中居住管理的工地不得复工 未纳入集中居住管理的工人不得进入工地

  4. 凡存在人员擅自进入或者离开等失管、脱管情况的, 一律严格追究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责任

  5. 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聚集性疫情,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一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建筑市场投标

  6. 要逐一核查工地停工情况,跟踪每天核酸检测情况,同时将停工排查期间人员管控情况作为工作重点,对经查实责任落实不力、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 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置

东莞
  1. 3月15日前,所有在建工地 必须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2. 3月20日前,所有工地分5类场景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

  3. 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暗查暗访,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 责成立即停工整改,屡教不改的一律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从严从紧落实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紧急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近期,国内、省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爆发并存态势,3月9日, 深圳市1个建筑工地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近日 天津市2个建筑工地共发现6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防止疫情输入在建工地的压力剧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现就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提出工作要求,请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建质函〔2022〕58号)《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冬残奥会期间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增强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以更加坚决果断、更加有力有序的工作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硬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精准的措施,从严从实抓好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等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固防线。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关键要求

    (一) 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 参建单位要运用实名制管理系统、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扎实掌握承建工地的参建人员到岗、近14天行程、核酸检测等信息,落实人员返岗核酸检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并及时更新管理平台上人员核酸检测情况。

    1. 3月15日前所有在建工地必须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2.我市出现本土疫情时, 所有在建工地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保安、厨师、采购等岗位人员以及未集中居住的参建人员、工地外出后返回人员执行核酸检测“一天一检”。

    3.本土疫情结束后,在建工地每周对保安、厨师、采购等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其他人员按照10%的比例进行核酸抽检。

    (二) 严格落实涉疫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 各参建单位每天开展全覆盖排查涉疫人员,纳入名单管理,并严格分类落实对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1.对收到公安部门推送的重点涉疫参建人员(含来粤探亲家属)纳入名单管理,详细记录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有无呼吸道感染症状、具体来莞时间、始发地(省、市、县)及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建立台账并保持实时更新,严格分类落实对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2.对每个进入工地的人员,要严格对照国家、省每日权威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查验其行程码、健康码并测温登记。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以及行程码、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红码的人员,禁止进入工地并及时按规定报告。黄码、红码人员如属参建人员的,应视同公安部门推送的重点涉疫人员纳入名单管理。

    (三)迅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要求,迅速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配足防疫物资,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工地一旦出现涉及疫情的突发异常情况,按照“提级管控、属地处置”原则,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对应场景,全力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3月15日前,所有工地自查应急处置人员配备和物资准备情况,根据应急处置方案查漏补缺,对应急物资进行造册登记。

    2. 3月20日前,所有工地分5类场景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应急处置演练过程应以图片和视频形式记录。演练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将视频片段(2分钟、100兆内)及图片报属地园区、镇(街)住建局。

    (四)完善项目人员防疫信息。 各参建单位加强人员管控,了解人员健康动态,及时在管理平台上更新人员防疫信息。

    1.掌握参建人员新进场、返岗、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情况,当天更新人员行程、交通方式、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及健康码等防疫信息。

    2.纳入名单管理的重点涉疫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参建单位按照我市防控政策进行跟踪处置,每天在管理平台上填报处置情况。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超过14天的人员,应及时更新行程信息。

    三、工作要求

    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督促项目每天跟踪涉疫参建人员处置情况,并在管理平台进行填报,做到跟踪处置“日日清”;收集所辖区域内所有在建工地的应急处置演练视频、图片,按项目建立文件夹,于3月28日前报市安监站(通过U盘或移动硬盘报送何世轩); 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暗查暗访,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 要责成立即停工整改,屡教不改的一律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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