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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常见问题

2021-10-11 18:00:00
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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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按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628号) (点击回顾) 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我省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上服务窗口或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出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

同时,为进一步解答企业有关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的问题,我处汇总了常见问题解答并挂网,详见附件。

附件: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常见问题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1年10月11日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常见问题


1.现在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如何申报?

答: 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gdzwfw.gov.cn) 进入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上服务窗口或广东建设信息网 (http://www.gdcic.net)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出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



2.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备案制之后,颁发什么证书?

答: 颁发 单独的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3.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企业资产和人员等指标的考核要求是什么?

答: 企业的资产和人员不作具体的指标要求 。企业应按经营实际配备必要的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并在提出备案申请时填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



4.完成备案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后,是否还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 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



5.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是否还能办理证书变更、重组、合并、分立、重新核定、延续等业务?

答: 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后, 不再办理证书变更、重组、合并、分立、重新核定、延续等业务 ,企业按备案要求重新申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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